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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税款。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消费者支付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进口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